新大榭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《新大榭》- 创大榭地方网络社区先锋品牌 新大榭始终专注于地方网络社区平台的建设 关于我们- [大记事]- 留言建议- [新手报道]

新大榭软件管家 V5.8 Excel版 微信版 发布 财务/仓库/生产/销售/采购/行政/人事/校园 客服中心 - 办公软件 - 网站设计 - 广告招商

新大榭镜像 - 官方Web实验室 - 加入收藏 - 设为首页 广告是为了更好的发展 欢迎我区企业及商家赞助本站 首页文字黄金广告位(赞助)公益广告免费发布

查看: 791|回复: 0

婚姻法解释或改择偶观:嫁富二代不如找潜力股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1-9-7 21:24:0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新大榭论坛!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注册

x
       “公婆买房,儿媳没份儿!”近日,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,各种声音在微博上“炸”开了。截至昨晚6点,就有6.5万多条微博在热议此事。记者从中发现,婚姻法的这一规定,可能使婚姻价值观、女性择偶观、生育观发生“悄悄”的变化。

       对女孩们来说——要求“男方有房”不如自己努力买房
       “现在城市中的女孩都把‘有房’当成结婚前提,可现在万一离婚,房子可能还是人家的,自己照样啥也没有,这太‘亏’了吧?毕竟在传统习惯下,结婚大多数情况是男人出房、出钱。”微博上,不少女性网友议论纷纷,“男人的离婚成本太低了。”“新婚姻法告诉我们,男人不可靠,男人的父母更不要指望,女人婚前自己买套房才是最保险的!”
       共同奋斗
       “父母一直希望我找个家庭条件好的男朋友,结婚时由男方父母出钱买房、买车,这样我就不用当房奴吃苦受累,所以帮我安排的相亲对象都是富二代。”在南京市中华路一家企业上班的女孩小蓉告诉记者,“之前我觉得父母言之有理,但现在感觉不一样了。嫁个富二代,如果感情不好,离婚后自己也分不到多少家产,没准还逼得女人连提出离婚的勇气都没有。这样看来,我还不如找个情投意合的男人,只要他是个有才的潜力股,我们一起奋斗、买房,这样过着才踏实。”
       对丈母娘来说——如何加上女方名字这个很伤脑筋
       “别以为嫁个有房男,你就真有房子了,自己名下的才是你的。”针对新的司法解释,有人出了这样的主意:“给各位女性一个建议,结婚的时候要求男方把房产过户或房产证上双方共同署名。”
       “针对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,全国丈母娘联合会称,之前该会发布的‘男方必须有房’的规定细则现已出台,其中之一为‘不管双方谁家出钱,房产证必须保证有女方名字出现’。”微博里,有网友这样调侃。
       出新房装修钱 不如给女儿买车子
       按南京目前的流行做法是:男方出房,女方出装修。但昨天,记者听到不只一个人说:出装修的钱,还不如给女儿买辆车子呢,这也是婚前财产啊!万一小夫妻日后有问题,装修又带不走,又不算房款,实在不划算。而记者了解到,持这种想法的“丈母娘”不在少数。
       对公婆们来说——养儿子也不“亏”了 不用“防”着儿媳了
       在现实生活中流行这样一种说法,生女孩是“招商银行”,生男孩是“建设银行”:因为按照传统习惯,结婚时男方要做好很多准备,比如买房买车等等。这种传统让许多城市父母不堪重负,“不重生男重生女”,因为一旦生个儿子,就意味着要节衣缩食,为儿子的婚房犯愁;而且现在的小夫妻都比较“想得开”,稍有不和就闹离婚,老两口一辈子的积蓄搞不好就被儿媳“分”走了。
       不过,这种观点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可能有所变化。在南京某事业单位上班的顾女士告诉记者,“看到新的司法解释,我觉得自己不会‘吃亏’了,这下可以放心地给儿子买房了。”
新大榭Python学习社区公益培训、Excel业务指导、办公软件定制、网站建设、网络安全;新大榭Web实验室欢迎您!http://lab.daxie.net.cn/
Q群推荐 大榭本地求职招聘QQ群,欢迎转发分享本地招聘信息资讯! 官方招聘1群(已满);官方招聘2群:315816937 *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新大榭七周年,感谢由您!

文字版|小黑屋|新大榭 ( 浙ICP备16018253号-1 )|点击这里给站长发消息|

GMT+8, 2024-5-18 18:57 , Processed in 0.164460 second(s), 22 queries , Gzip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23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